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
《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已由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11月28日制定,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1月1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