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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志伟 2005年1月11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和2005年的工作安排,请予审议。 关于去年的工作情况 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上级检察工作会议和去年市委召开的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全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大局,以“争创全国先进检察机关活动”为抓手,以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和“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切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围绕大局,坚持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 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南京”和“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为“两个率先”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科学把握刑事政策,充分运用审查批准逮捕和公诉职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依法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去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910件5513人,审查后批准逮捕3611件5039人;共受理上述机关移送起诉案件4812件6994人,审查后,决定提起公诉4383件6164人;与上年相比,批捕数、起诉数分别增长了17??3%、18%。通过强化办案流程内部监控等规范化建设,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全年批捕、公诉案件质量均高于往年,实现了无超期羁押、当年起诉案件无一起无罪判决的目标。 二是积极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反腐败斗争格局,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立足自身职能,认真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和职务犯罪的高发领域,坚持系统查、查系统,积极拓宽案件渠道,深挖窝案串案线索,有效增强了破案攻坚的能力。去年,全市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74件,同比增加23??4%。其中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案件169件,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的48人(含副厅级干部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700多万元,进一步昭示了党和政府严惩腐败的决心和信心。与此同时,狠抓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放松。以贯彻实施《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和工作力度,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争创无职务犯罪示范单位”活动,创新机制方法,积极拓展预防工作的领域和空间,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去年,全市共开展个案预防108件,发出检察建议128份,采纳率达81%。如市院在连续查处了我市多所高校基建过程中发生的腐败大案后,及时向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并专门组织涉案单位及相关学校开展专题预防,分析案件成因,查摆薄弱环节,督促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加强预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开展诉讼监督工作。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裁判不公等问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构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联系机制,认真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切实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去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6件16人,同比增加了1??3倍;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4件,书面纠正侦查中的违法活动26次,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453人,不起诉决定164人,追捕7人,追诉15人;认真开展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5件,现已发回重审2件,改判1件;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37件,立案210件,提请抗诉48件,结案抗诉9件,现已改判5件,息诉339件;针对监管改造场所各类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5份,对监管单位提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劳教减期的人员进行监督把关,提出不予减刑160人、不予假释14人的建议,均被采纳;认真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利,全年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9件,其中改变原决定1件,决定依法维持并息诉9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3件。 四是紧密结合自身职能,不断延伸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渠道和途径。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扣服务发展这一主题,从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入手,认真开展了“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大讨论活动”,举办了以“犯罪预防与控制”为主题的全国部分中心城市检察长论坛,动员和组织全体干警就检察工作如何为发展大局服务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进一步增强了服务大局的意识并积极付诸实践。为此,市院与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南京大学法学院共同组建了南京市“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指导中心”,加强犯罪预防研究,着力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广泛开展了检察建议、争创青少年维权岗、检校共建等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社会大调解工作,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诸如城市改造、征地拆迁、民事纠纷、行政诉讼等引发的涉法上访、越级上访,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830人次,先后集中排查处理了54件矛盾突出的涉法上访案件,未发生一件因检察环节处理不当而引发的越级上访事件。为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两级检察机关还专门在市、区(县)两级政府设立了检察官信访窗口,及时接待涉法、涉诉上访,努力化解矛盾,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推行民行案件的律师代理申诉制、公开审查制等,对法院的正确判决做了大量的息诉服判工作,努力维护法治权威。 二、争先进位,全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和基层院建设的跨越发展 去年年初,我们积极响应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各行各业都要抢抓机遇、努力实现争先进位的号召,及时作出了开展“争创全国先进检察机关活动”的决定,提出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使我市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全面进入全国检察机关先进行列,以适应市委提出的把南京建设成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特色区域的总体要求。为扎实开展“创先活动”,市院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针对我市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四个提高、五个一流、六个领先”的具体工作目标,并及时组织各区、县院检察长赴上海和省内全国模范基层检察院学习调研,开阔视野,寻找差距,为全市检察机关争先进位、加快发展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一年来,在市院的统一组织和推动下,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的热情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以“创先活动”为总抓手,瞄准全国先进的工作标准和要求,振奋精神,昂扬斗志,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创先”工作,形成了系统上下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和基层院建设水平的提高,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关注,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南京检察机关在全省乃至全国检察系统的影响,为我市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 三、服务群众,努力在全社会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能,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认真落实“人性化、服务化、透明化、效果化”的新型执法理念,坚持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努力在全社会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一是进一步拓宽检务公开的渠道和途径。去年,市院先后3次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领导带队来院视察工作,各区、县院结合行风评议普遍开展了人大代表走访、座谈等活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严肃认真地抓好整改。同时,加大检察宣传工作力度,创设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检察机关的重大活动和工作情况,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与监督。 二是立足自身职能,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一个时期以来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重,而“以罚代刑”现象屡有发生的情况,市院牵头与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共同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会同20多家行政执法单位签署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执法联系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提高了依法打击的力度。下关区院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的支持下,主动联合区工商、卫生质检等近10个行政执法部门,对号称南京市“菜篮子”、“肉案子”、“鱼池子”、“米袋子”的惠民桥等四大市场进行集中整治,以预防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为切入点,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机关监管市场工作的监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不断拓展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领域和渠道,努力为在校学生、外来民工、老年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和帮助。如建邺区院设立的外来民工维权服务站及向小学生颁发“维权掌中宝”、鼓楼区院设立的在校学生维权专线电话、玄武区院成立的“阳光青少年教育基地”、雨花台区院成立的学生心理矫治中心、栖霞、浦口区院设立的“大学生犯罪预防和矫治中心”、秦淮区院推出的老年人申诉服务承诺制等,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还先后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约3300余人次,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203场,受教育人数达12??3万人次,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访贫问苦、捐资助学活动,一年来,市、区(县)两级检察机关和干警总计捐资100余万元,直接帮助生活确有困难的服刑人员家属和其他困难群体321户,与252个贫困家庭结成帮扶对子,有68名服刑人员子女受到检察机关的就学资助。 四、改革创新,积极推动检察工作的与时俱进 首先,以贴近社会、服务群众为目标,进一步深化了检察工作进社区改革。在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市检察机关以84个检察官社区服务站为平台,定期组织干警参与社区法律咨询,开展禁毒教育、法制宣传、违法犯罪人员矫治等工作,对检察工作进一步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方法和渠道进行了深入探索和实践。如秦淮区院继前两年开展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采取“社区劳动服务令”进行帮教的基础上,去年又利用社区资源在全国首创了“青少年诚爱成长基地”,采取聘请高校专业司法社工与社区志愿者相结合、现代矫治手段与传统帮教措施相配套的方法,创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控制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院及时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了他们的经验,从而使我市检察系统的青少年维权工作继续保持了全省领先、全国先进的水平,秦淮区院也因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授予“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光荣称号。 其次,按照公开、效率、公正的要求,积极推行检务公开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改革。如建邺区院开展的批捕案件告知被害人制度,丰富了“刑诉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内涵和有效途径;白下区院首创的论证式不捕决定的改革,提高了检察机关引导侦查的档次;玄武区院推出的自侦案件办案五项监督制,强化了办案责任,提高了办案质量;秦淮区院试行的捕后案件侦查期限建议制度,强化了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提高了诉讼效率。对于上述成功的改革,市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都及时组织了推广。此外,去年全市检察机关还从实践恢复性司法的角度,对慎用逮捕强制措施以及利用调解手段处理轻微犯罪案件等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也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的关注和肯定。 第三,以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为目标,广泛推行办案方式和工作机制的改革。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行公诉一体化机制改革、完善了主诉主办检察官责任制,对所办案件实行了分类管理,推行了公诉方式改革、量刑建议、引导侦查、庭前证据开示、普通程序简化审等改革,提高了办案质量;推行了控申工作专业化改革,实行了检察长接待制、首办责任制,强化了控申举报功能。 第四,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认真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区(县)两级院共聘请人民监督员137人,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监督范围,对19件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以及检察机关拟作撤案或不诉决定的自侦案件进行了监督,促进了检察机关办案水平的提高。同时,我们还通过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自侦案件庭审、列席检察委员会、观摩案件监督程序、组织参观监管场所等活动,使他们全方位地了解检察工作情况,提高了外部监督的质量和力度。 第五,以管理手段创新推动工作机制创新,加快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步伐。去年,全市检察机关积极依托信息化建设这一载体,认真开展了网上绩效考核、远程办案指挥监控、网上法医文证审查、电子笔录等管理手段信息化的实践,把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队伍管理水平。同时,以贯彻省、市委召开的法院、检察院工作会议为契机,积极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对检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新增办公面积约12000平方米,检察技术和行政装备工作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表彰奖励。 五、强本固基,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一年来,我们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进一步强化了检察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了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公正执法树形象”等主题教育活动。把解决突出问题、推动业务工作、促进队伍建设作为深化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四个专项行动为抓手,针对社会关注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扣押款物专项检查以及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三项清理工作,同时,把深化教育活动与完善工作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一手抓突出问题的整改,一手抓建章立制,巩固成果,注重长效。 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队伍的作风建设。去年初全市人代会后,市院即部署各区、县院对驻区市人大代表及部分区人大代表进行了走访,主动征求对检察工作、队伍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群众评议机关作风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市院及时召开了全系统作风建设大会,提出整改要求,并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同时,认真开展特约检察员、检风检纪监督员工作,强化外部监督。 三是以素能建设为重点,强化了对全系统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十佳公诉人”、“十佳侦查监督能手”、“民行办案能手”评选以及法警、书记员技能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有力地促进了队伍业务素质的提高。 四是坚持从严治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针对队伍中出现的违纪问题,我们始终坚持不姑息、不护短,严肃认真地进行查处。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队伍现状,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完善管理制度,并及时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收到了积极成效;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党内两个《条例》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队伍的清正廉洁。 五是进一步加强了基层院建设工作。市院主动配合市委组织部及各区、县委,进一步加强了对基层院的班子建设;针对各区、县院的不同情况,采取市院领导定点联系的方法,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加强对基层院的指导和帮扶;结合“创先活动”的开展,制定出台了《业务工作综合评价标准》,加大了条线指导工作力度;同时,想方设法减轻基层负担,保证基层院集中精力开展工作。在广大干警的辛勤工作和各级领导的关心培养下,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涌现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79个、先进模范人物154名,鼓楼区院副检察长谢健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并光荣的当选为2004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江宁、秦淮、鼓楼、白下等4个区院被评为省级先进检察院,江宁区检察院被省检察院推荐候选“全国先进检察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的检察机关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少差距和问题:如“创先活动”发展不平衡,干警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和挖掘;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机制还不够完善,一些方面的监督成效还不明显;执法程序和执法环节上还存在着不够严谨规范的现象;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严重违纪败坏队伍形象,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还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 关于今年的工作安排 2005年,是我市检察工作发展的关键之年。去年底召开的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委“两院”工作会议,对做好今年的工作作出了明确的部署和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和落实,以进一步推进我市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我们确定,今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上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围绕建设“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特色区域、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提高法律监督水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队伍素能建设,认真开展“信息化建设年”活动,积极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执法活动规范化、管理工作科学化,为使我市检察工作全面达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争创全国先进检察机关活动”,努力提高全市检察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根据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在科学发展中提高执政能力,在加快发展中实现争先进位,在协调发展中构建和谐社会” 的总体要求,结合上级的工作部署,全市检察机关要继续深入开展“争创全国先进检察机关活动”,始终保持永不懈怠、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继续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队伍建设为保障的思路,把加强市院机关建设与基层院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努力夯实各项工作的基础,为争创全国首批市级先进检察院创造条件。与此同时,把“创先活动”与提高全市检察机关的整体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机地统一起来,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加强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二是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围绕建设“法治南京”和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的目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以及规范、引导、保障、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正确运用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十运会”等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要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件和预防工作的力度,结合办案工作,认真研究和解剖腐败现象的高发领域和重点行业,针对性的开展预防和整治工作,结合《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贯彻实施,促进全市反腐保廉体系的建设。要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三是以公正执法为核心,积极探索执法为民的新途径。要结合检察改革,进一步强化公正执法意识,把“执法为民”的总要求贯彻到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之中,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工作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紧密结合起来,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监督中的难点问题,广泛开辟检察机关对内、对外专门监督的渠道,提高监督的实效性。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全力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办案质量与办案效果相统一,以公开公平促司法公正,以司法公正促社会正义。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执法便民的举措,强化执法利民的手段,全面拓展检察工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 四是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在全社会树立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确保队伍政治合格。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者驾驭检察工作、管理检察队伍的能力和水平。要着力打造学习型检察机关和学习型干部队伍,按照高检院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的要求,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全员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检察官职业监督机制,积极预防和从严惩治队伍中的腐败现象,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基层院建设,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引导作用,全面规范、指导基层院各项工作,促进基层院工作均衡发展。要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学习研讨活动,培养干警健康向上的道德情操,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是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全力推进“三化”建设。要紧密结合分类管理试点工作,认真抓好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努力探索用专业化的分工、专业化的管理和专业化的保障打造专业化的检察队伍;要进一步建章立制,强化执法活动的规范化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保障机制、自侦案件“一体化”机制、各业务流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真正实现靠制度管人、按规范办事;要进一步加大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努力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队伍考核、考评机制研究,积极推行绩效考核和网上考核,奖勤罚懒,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科学的管理,确保全年各项检察工作目标的实现。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我们意气风发,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与全市人民一道,同心同德、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实现南京检察工作新的跨越,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保障和促进全市“两个率先”、“三个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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