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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刘志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03年全市检察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0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院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市“两个率先”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执法理念,积极探索,开拓进取,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检察职能有新的延伸 全力投身防治“非典”的斗争。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自觉将防治“非典”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投入防治“非典”的各项工作。全系统组织成立了400人的防治“非典”应急突击队,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深入街道、社区、乡镇,不畏危险、不辞辛劳地开展外来人员普查、防治宣传、了解社会动态等各项防治“非典”工作,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同时,积极配合监管单位认真做好监管改造场所的防治“非典”工作,参与制定预防应急方案,加强对收押、过渡监室等重点环节的检查,确保了全市所有在押人员的安全。针对防“非”期间出现的犯罪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破坏防治“非典”工作犯罪的打击力度,先后提前介入各类涉“非”案件9件,批捕涉“非”犯罪嫌疑人12名,为维护全市防“非”期间的治安稳定作出了贡献。 主动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去年是我市改革、经济发展步伐最快的一年,国企改制、旧城改造、拆迁安置等力度加大,各种不稳定因素和社会矛盾一度比较突出。为此,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集中投入警力积极宣传法律法规,直接参与对辖区拆迁、安置工作中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疏导,配合党委、政府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认真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同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市、区院专门就全市拆迁安置、“三小车”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及时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重视,为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拓宽服务渠道,完善服务措施。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服务发展第一要务作为各项工作的总要求,正确掌握和运用政策法律,努力为改革和发展提供服务保障。一是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突出打击重点。在查处职务犯罪工作中,坚持将发展经济、维护稳定作为打击犯罪的根本落脚点,突出打击重点,集中力量办理大要案件,对情节轻微、社会影响较小的案件,会同有关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并给予不同层次的纪律和教育处理。同时,慎重对待每一件案件,坚持做到不就案办案,讲求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水平,努力使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统一。二是讲究工作方法,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注意把方便侦查活动与维护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有机结合起来,对案发单位系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地区支柱企业的、侦查对象系这些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和核心部门骨干的,改进侦查方法,尽量不采取影响企业运作的强制措施。同时,组织力量依靠法律手段帮助案发单位,通过法律程序减少经济损失。三是利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抓好类案和个案预防,从源头上帮助企业堵塞漏洞,预防犯罪。全市各区县院都设立了预防机构,进一步理顺和加强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保证了预防工作的开展。去年,共为全市近千家企事业单位作了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和宣传,下半年还会同市纪委等有关部门主办了规模大、影响广、群众反映好的南京市反贪成果展。同时,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制和机制的作用,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各项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突出预防教育、落实制度、强化监督等工作环节,在全市广泛开展了“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并积极组织了《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立法起草工作,促进全市预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轨道,有效遏制了职务犯罪的高发势头。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经济罪案举报线索同比下降33??9%。 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检察工作有新的进展 积极维护稳定,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省、市党委关于“建设平安江苏,创建最安全城市”的部署,把落实创安措施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依法贯彻“严打”方针,突出重点,集中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犯罪和涉黑犯罪三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会同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暴力恐怖犯罪、走私、盗窃、抢劫机动车犯罪等专项斗争,对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依法快批捕、快起诉,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510件4814人,审查后批准逮捕3191件4297人,其中“三类”重点犯罪案件占51%;共受理上述机关移送起诉案件4123件5706人,审查后,决定提起公诉3833件5235人,有力地打击了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结合办案,全市检察机关切实加强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开展了检察建议、争创省级、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赠送“青少年维权掌中宝”、成立检察官服务站、检察工作进社区等活动,将查办案件与服务社会紧密结合起来。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成立检察官工作站(服务站)86家。建邺区院针对辖区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实际,专门建立了外来工法律维权站;浦口区院针对大学城建设中区内大学生违法犯罪增多的情况,建立了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秦淮区院在全国首创了未成年人不起诉公益劳动服务令,对决定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令其在社区进行公益劳动,并由社区基层组织加强帮教,去年先后对9名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了这一帮教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进一步拓展了综合治理的渠道。 突出重点,积极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全市反贪部门创新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去年,全市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41件151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亿多元。一是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去年共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48人(其中厅级干部3人),查办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案件133件,占立案数的94.3%,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案件12件,如原江苏省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伯端(正厅级)重大受贿案、原南京市地下铁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封昌玉(副厅级)受贿案、原南京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包智安(副厅级)受贿案等。二是突出查办“三机关一部门”中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犯罪,全市共在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查办职务犯罪39人,如市国税局原基建办主任张响林、市国税局原雨花台分局局长董介超、市地税局原秦淮分局局长周洁清等5人重大受贿案;市公安局原浦口公安分局局长毛书宏、原六合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继进、财政局局长徐少群、旅游局局长柏燕生、农林局副局长章福明等七人贪污受贿案。三是在重点领域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深挖犯罪,共查处金融、建筑、房产系统职务犯罪案件33人,如江苏省工商银行原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王民洲受贿案等。通过上述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有力地震慑了经济犯罪,教育了干部,鼓舞了群众,进一步昭示了党和政府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和信心。 强化职能,全面开展诉讼监督工作。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大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一是加大侦查监督力度。结合“严打”斗争,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开展了专项监督。全年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8件,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23件36人,共书面纠正侦查中的违法活动26次。同时,对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案件严格把关,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487人,不起诉决定226人,依法追捕5人,追诉3人。二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以纠正重罪轻判或有罪判无罪等问题为重点,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9件,其中出庭支持抗诉3件4人,目前已有2件3人获得改判。如雨花台区院办理的曾昭海、宋张林受贿案,浦口区院办理的童仁聪贪污、受贿案,一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判处三被告人无罪,市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后,目前,两案均获得改判,三名被告人均被判处10年以上刑罚,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三是强化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刑事申诉监督。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81件,立案104件,抗诉、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51件,经省、市两级法院审理现已改判14件。同时,拓宽民行监督职能,积极开展执行和解、公益诉讼、公开审查、再审检察建议等试点工作,对法院的正确判决做了大量的息诉服判工作,减少了矛盾,维护了稳定。认真办理各类控申案件,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利。全年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9件,其中决定依法维持并息诉13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9件。四是强化对监管改造活动及刑罚执行的监督。针对监管改造场所各类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2份,纠正超期羁押3人。对监管单位提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劳教减期的人员进行监督把关,提出不予减刑95人,不予假释34人,不予减期5人的建议,均被采纳。同时,全市监所检察部门还查办了一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等监外执行罪犯又犯罪案件,共批捕25件55人,起诉44件70人。 三、积极探索,与时俱进,检察改革有新的突破 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创新意识,锐意改革,使各项职能不断得到强化,为公正执法提供了合理机制和动力。 不断规范和加强办案工作。按照构建完备的案件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的要求,积极探索和建立科学的办案成效评估机制,从受理的举报线索是否得到认真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是否及时查办、查办大要案的比例高不高、查办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能力强不强、办案的“三个效果”好不好等五个方面衡量和检测办案的成效,改变了过去单纯以办案数量检验工作的办法,从机制上规范了办案行为,确保了办案质量。 广泛实行透明化、人性化办案方法改革。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实践人性化、透明化、效果化的执法理念,在侦查、逮捕、公诉、申诉等环节普遍推行了告知制度、公开审查制度、不起诉案件听证制度以及诉讼参与人权益保障制度,通过公开办案程序,以公开促公正,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贪部门专门制定了《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通报书》、《通知书》和《被调查人基本情况表》、《被调查人家属基本情况表》、《检察人员执法情况意见表》等“四书三表”,要求办案人员认真填写及时反馈,保证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市院及一些区县院还从人性化办案要求出发,将家庭生活困难、子女无钱上学的犯罪嫌疑人家庭列为助学对象,目前已有11名犯罪嫌疑人子女受到资助。 进一步探索办案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行公诉一体化机制,加大办案工作的科技含量,对重大疑难案件出庭采用多媒体示证;进一步完善主诉、主办检察官责任制,对所办案件实行分类办理。同时,实行专职督查员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对主诉检察官办理的案件加强督查和指导,从而确保了案件质量。除2002年公诉的3起案件外,全市检察机关去年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 广泛推行了公诉工作方式改革。全市公诉部门稳步推行了量刑建议、引导侦查、庭前证据开示、普通程序简化审等改革,提高了工作效率。有的量刑建议意见已被法院正式写进了判决书,有的区县院在公安机关设立了引导侦查办公室,使检察机关的改革措施受到其他政法部门的支持和认同。 积极推行控申工作的专业化改革。在关键岗位实行AB角责任制,强化控申举报的办案功能。同时,积极推行首办责任制以及检察长接待制等多项改革。 全面强化监所检察管理制度改革。全市监所检察部门以创建一级驻所检察室为契机,与公安机关和监管部门通力合作,完成了与监管部门的网络连接,提升了监所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有力地推动了监所改造透明化、人性化的进程。 四、扎实开展教育活动,检察队伍素质有新的提高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去年6月份开始,全市检察机关根据高检院的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并将其作为下半年工作的一条主线贯穿始终。全系统组织开展了“如何达到在本职岗位上让人民满意”的大讨论,以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重点,认真审视在队伍建设和执法思想、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干警联系实际认真查摆,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使广大干警牢固确立“强化监督、公平正义”的思想观念和服务化、效果化、人性化、透明化的执法理念,为检察工作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积极推进队伍素质建设工程。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全市检察机关围绕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目标,进一步加强了队伍的素质建设。通过业务学习,岗位练兵,强化对政策法律的理解和掌握,使广大干警自觉抛弃不合时宜的传统做法,创新业务手段,改变工作方法,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市院分别举办了不起诉案件研讨会、案件质量保障与评估体系研讨沙龙、常用罪名证明标准研讨沙龙等活动,并以典型案例评析为载体,组织专门力量对近两年来全市66件优秀案例进行评审,总结经验得失。不少区县院围绕“三个效果”统一的要求,对所办案件组织了“回头看”活动,发动一线干警对近年来办理的捕后绝对不诉、撤销案件、无罪判决等案件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与此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还组织开展了境外培训、跨行业培训、上下交流工作,组织安排了20名干警到新加坡学习培训,28名干警到证券、工商、银行、税务等系统培训,27名干警进行双向挂职锻炼,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此外,狠抓了岗位技能培训,全市检察机关50岁以下干警均通过了国家计算机一级B考试。 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市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检察执法活动监督的暂行规定》,进一步严明办案纪律,加强办案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开展社会调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查找人民群众对本单位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落实整改。对内突出强化内部办案纪律,严格落实廉政纪律、错案追究制、工作责任制,用纪律和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执法行为。通过不断改进执法作风,主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改善了执法环境,减少了群众投诉,使检察机关的工作和形象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同时,也得到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支持。通过以上措施,一年来,全市检察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5个集体68次、182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和奖励,其中,宣传、保密、警务、行装工作受到高检院的肯定和表彰。秦淮、栖霞区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鼓楼、秦淮、白下、建邺区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白下、下关、江宁区院被市委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市院及十三家区县院首次全部获得“省级文明接待室”称号。在全省公诉人抗辩赛中,南京代表队获得团体第一名,市院李爱君同志获得第二届“全国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一年来,尽管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新型犯罪的特点研究不够,查办职务犯罪的侦查手段和侦查水平需要改进和提高;工作中的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尚待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尚不健全,办案质量、执法水平提升的还不快,执法程序和执法环节有待进一步规范;少数检察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与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工作作风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干警违纪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各基层院工作开展还不平衡,经费困难、装备落后、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低的问题仍较突出。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改进。 200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抓住机遇,全面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我市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将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核心,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基础,以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和“争创全国先进检察机关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执法理念,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全市“两个率先”、“三个文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迈向全国检察机关的先进行列。 今年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统一执法思想,转变执法理念,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 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在检察工作中贯彻“三个代表”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执法思想的先进性,保证检察工作的正确性。同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新型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服务大局,认真贯彻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和高检、省院的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争先进位,争创全国先进检察机关活动”,以此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市检察工作的不断进步。 二、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全面强化检察职能,深化各项检察工作。 要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创建最安全城市为目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首先,要强化侦查职能。建立完善配套的侦查指挥工作体制,提高全市自侦部门依法主动侦查的意识、继续加大办案力度,突出重点,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件,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廉洁的政务环境。其次,要强化批捕、起诉的职能。围绕创建最安全城市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坚持打防并举方针,正确运用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等手段,努力拓宽执法活动服务社会的途径和渠道,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全年案件质量有比较大的提高,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第三,要强化法律监督的职能。要努力突破当前诉讼监督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加强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保障司法公正。要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工作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紧密结合起来,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广泛开辟检察机关对内对外专门监督的渠道和途径,针对监督中的难点问题,研究解决对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行政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的形式和方法,力争形成具有广泛指导作用的有效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将其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结合起来,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化和专业化建设。 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 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司法公正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检察业务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完善自身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健全诉讼参与人权利保障机制,完善向律师展示证据和听取意见等工作制度。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适应检察工作需要的考核激励机制。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 四、以提高队伍素能为重点,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是检察工作发展的根本保障。要进一步严格和完善检察官遴选准入制度,把好检察官任职的关口,坚决按照《检察官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任命检察官。健全检察人员岗位素能标准、绩效考核机制和权利义务的规则,积极创造条件,改善检察官的职业待遇。进一步健全制约监督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按照高检院要求,积极探索业务工作、队伍管理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检察官的专业素能培训,按照提升式、递进式要求,提升干警专业技能,强化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的提高。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努力提高队伍建设水平。要继续加强基层院建设,巩固基层院“双争”创建的成果,加大对基层院的帮扶指导力度,促进全市检察机关的均衡发展。 各位代表,今年是我市实现“两个率先、争先进位”的关键之年,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继续忠实、全面地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能,公正执法,服务大局,为争创全国最安全城市,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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