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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南京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04年1月14日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南京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李琦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南京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为完成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的各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