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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3年1月23日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正荣院长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五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公正与效率”为工作主题,全面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稳步推进法院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发挥了司法保障作用。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继续深化法院改革,进一步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和法院管理体制;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快法官队伍职业化的进程,为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