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关区检察院建立“三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下关区检察院为更好地接受人大监督,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拓宽人大代表对检务工作的了解渠道,在总结近年来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新出台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三机制”,以此推动执法理念的创新和执法行为的规范。一是主动联系机制。制定了《下关区检察院加强与区人大工作联系实施意见》,对联系的内容、方法等作了详细的规定,经常性地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人大实施监督与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良性互动,确保检察机关的工作能够全方位地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二是接受评议机制。区检察院主动安排干警旁听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并列席各代表小组的讨论,直接听取代表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到检察院视察工作;走访驻区四级人大代表,征集有关检察队伍、业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检查和评议。三是建立整改机制。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检察院及时组织研究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