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胡万进、郑跃奇、戴华杰、刘伟、许明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听取第三次常委会会议准备情况汇报。
会议建议,本月底召开的第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关于2022年度南京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综合报告、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南京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审议相关人事任免案。会议指出,各工作机构进一步统筹抓好会议准备工作,将各项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常委会会议顺利进行。
会议听取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律助理调整优化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为常委会组成人员配备法律助理是上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机制上的创新举措。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对法律助理进行优化安排,下一步要加强对法律助理的培训,做好工作指导和动态考核,确保这项创新制度发挥实效。
会议听取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会议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员会要持续跟进,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审议意见精准高效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