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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民代表大会革命委员会机构及其组成人员
[发布时间: 2014-03-12 15:49]  本文已被浏览过: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次   字号:

  1966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被迫停止活动。1967314,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领导“文化大革命”和经济工作。1968年初,市管会与南京地区“造反派”组织协商,经来宁“支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6453部队党委研究并报南京军区党委批准,决定成立南京市革命委员会。市革命委员会是由群众代表、军队干部、地方干部组成的“三结合”的临时权力机构。19751月,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规定:“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同时又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197710月,中共中央召开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会议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1967年、1968年成立的革命委员会作为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计算。”据此,“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市革命委员会算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市革命委员会领导人员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以及常委员若干人。19683月市革命委员会成立时,主任由杨广立担任,第一副主任为滕俊清,副主任由彭勃、林逸等担任。常务委员有:杨广立、滕俊清、高仕亮、彭勃、林逸、赵志德、李来水、高黎光、房震、徐莲娇、陈云龙、胡男、李玉、张德生、庄恩有、钱鸿森、吴效坤、徐浩、彭正山等。19691月,滕俊清调回部队另有任用,任命方敏为第一副主任,武占魁、房震、李玉、赵志德为副主任,增补方敏、武占魁为常务委员。同年11月,彭勃调离;12月,增补张启、高黎光、徐彬为副主任。19709月,增补曾万标、刘其章为委员、常委、副主任。197012月,免去杨广立主任职务,任命方敏为主任。19716月至9月,武占魁、李玉、赵志德先后离任。19717月,任命王奈庆为革委会副主任。19718月,任命方明为革委会副主任,免去赵志德革委会副主任。197212月,任命雷绍典为副主任。19734月,林逸调离,任命王昭铨、陈锦新为副主任。19741月,曾万标、高黎光、方明先后调离,增补王楚滨、华子泉为副主任,5月,任命贾世珍为副主任。19752月,方敏、张启、刘其章、王奈庆免职回部队,8月,任命储江为市革委会主任,9月任命汤永安为副主任。 

  市革命委员会办事机构,在19683月革委会成立时,设四大组:办事组、政工组、政法组、生产指挥组。196812月改为“一室三部”,即办公室、政治部、政法部、革命生产部。197212月,党政机构开始分设,市革命委员会办事机构作调整,原市革委会办公室改为市委办公室和市革委会办公室,增设统战组;撤销市革委会政治部,设立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撤销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设立市革委会计划委员会、工交办公室、农水办公室(不设办事机构)、财贸办公室、政法办公室(不设办事机构)、外事组,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入公安局。 

    

 

(来源:南京人民代表大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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