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机关120会议室举行《南京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市卫健委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中央、省市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作为我国首部省会城市的地方中医药法规,《条例》于今年8月15日至16日召开的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经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11月16日起正式施行。
新闻发布会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吴德主持。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吴云就《条例》的立法背景、过程及意义进行了介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魏从农就《条例》的立法亮点和创新制度等内容进行了介绍,市卫健委主任夏海鸣就贯彻实施《条例》的相关打算进行了介绍。
央广网、中国网、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江苏新闻广播、现代快报、扬子晚报、江苏经济报、南京日报、南京电视台等10余家中央、省市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现场,部分媒体记者还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提问,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解答。
此次新闻发布会,在宣传条例的基础上,全面解读了条例亮点、创新制度,同时也充分展示了南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的重要指示精神的积极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