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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闭幕


陈家宝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2 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宝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植、李福全、黄煌、王德君、张宁生、金实,秘书长刘爱平和36位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陆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晓燕、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潘科明列席会议。

        上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2年南京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任务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个别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下午举行的联组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专题询问。

        下午的全体会议听取了各组审议情况的汇报。会议通过了《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会后将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会议补选了个别省人大代表;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以及有关辞职事项。陈家宝向会议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陈家宝在会议结束前讲话。他说,保障性安居工程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重大的发展工程。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大力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要开拓思路,认真研究解决保障房建设资金难以为继等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大政府投入,同步建设和完善好保障房的水、电、路、气等硬件配套与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监督,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公开公平公正,真正让群众得实惠。

        陈家宝强调,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立了“绿色都市”的建设目标。要贯彻落实好市委“三最”要求,以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最先进的环境准入标准、最严厉的环境执法尺度,全面优化环境质量。继修订《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后,市人大常委会明年计划在老山、汤山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以及节能监察、水库保护、城市绿化管理等方面,制定、修订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为建设“绿色都市”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法改善和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陈家宝指出,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在即,这次会议是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一次关键性会议。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全面、深刻地领会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注意把握会议的中心和审议的主题,积极为南京科学发展依法履行职责;各工作机构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大力发扬团结协作精神,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会议各项筹备和保障工作,确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