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号)
《南京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已由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8月19日制定,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9月23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