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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代表建议办成率连续五年超过80%,江宁区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责任、督查、考核”三位一体的承办制度。一是落实“五定一包”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即定责任领导、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办理时限、定办理要求,包办理效果。二是加强经常性督办,通过召开协调会、情况通报会、经验交流会、工作座谈会,及时了解办理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三是将办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如有代表反馈不满意的承办件,区政府将对责任部门的年终考核结果作减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