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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卞海龙为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潘科明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余枫霜(女)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沈明志的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