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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小萍: 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充电整治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0-06-05 10:42]    字号:

建议背景城市生活节奏快,电动车因经济、实用,成为继自行车以后进入千家万户的重要交通工具。但与此同时,电动车充电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大多车主为了方便和省钱,从家里拉出长长的接线板,飞线横空出世,甚至已成为不少老小区的一道独特风景。为了增加飞线插座的防水性能,车主们脑洞大开,土法上马,有的用塑料袋包裹,有的借牛奶箱避雨,但大多数插座都通着电。一般情况下,电动车充电68小时就能充满,但现实情况是,很多用户为了省事都是直接让电动车充电过夜,充电12小时甚至更长时间,这极容易引发充电器发热和电池损坏。事实上,这些年由于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不胜枚举,不少火灾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深刻。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20185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就下发了《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随后省、市、区相应落实方案,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避免类似火灾事故发生。但从现状来看,虽然相关部门多次出手治理飞线问题,但收效甚微,据不完全统计,仅百花小区一处老小区,飞线充电就有30余户。存在问题一是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建立的问题。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涉及市场监管局、经信、公安、安监、房产、消防等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整治合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整治工作由各街道牵头组织实施,在组织协调上存在一定难度,且没有专门队伍保障,大多以临时性集中行动为主,往往是当时见效,事后又恢复常态,整治的联动机制没有形成,长效管理难以落实。二是智能充电桩闲置问题。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可从技术上防止过充、过载,安全可控。目前大多数老旧小区都安装有智能充电桩,但充电桩使用率过低,主要原因有三:第一,充电桩缴费基本通过线上支付,需要下载专用APP,大多车主担心网上支付安全问题,不太接受,而一些上了年纪的不会使用。第二,充电桩按时计费,1块钱充4-5个小时,但是仍有居民比照飞线充电成本认为不划算。第三,全区各小区安装的充电桩投放企业不同且是免费安装,后续维保难以监管,由于充电桩闲置较多,不少厂家无利可图,对已经安装的充电桩出现问题后不闻不问,造成有需求的车主无法正常使用。三是处罚力度的问题。按照现行《消防法》及公安部的相关条例规定,居民飞线充电只有在造成事故后果后,才能根据后果进行处罚和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没有造成后果的行为,只有严格禁止的规定而没有处罚措施,这是基层在整治飞线充电中面临的一大困境。街道、社区做了广泛宣传教育工作,向居民发放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大多车主面对劝导应付了事,不予理睬,安全防范意识不高,存在侥幸心理。建议

一是继续强化宣传引导。针对集中居住小区老年人多,老旧思想固化,少数年青人图省事的特点,通过宣传版面、挂横幅、多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电动车安全存放、充电常识,及时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引导业主规范停放电动车,教育业主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请消防开展宣传教育进小区活动,与广大业主面对面讲解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的危险性,指导社区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时,应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从主观上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二是进一步形成整治合力。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由各街道办事处牵头,住建、消防、公安、城管、物业公司、街道社区参加,组成综合执法队伍,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定期地开展电动车违规充电的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开展参与式执法,让热心居民和各方面执法力量共同参与整治行动。三是完善推广智能充电桩使用。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安装不仅可以满足电动车主的充电需求,也可极大避免了电动车过充引发的火灾隐患,为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及社区的消防安全提供更多保障。区安委会作为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可以择优选择1-2家智能充电桩投放企业进行面上推广安装,便于统一监管和维护,并协商降低智能充电桩充电费用,实现全区统一标准。集中存放点设置合适的灭火系统,配备灭火器材等。        是推动地方立法。没有强制处罚措施,整治就是虚张声势。加强整治的同时目前还没有法律明令禁止飞线充电行为,建议参考先进城市的做法,借鉴垃圾分类等工作经验,围绕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实施地方立法,或者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列入居民个人征信系统,从源头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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