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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开展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工作创新
[发布时间: 2020-05-20 11:21]    字号:

  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既有利于加强对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法规的有效实施,也有利于通过实践检验法规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自2015年起,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已连续6年开展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工作。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工作进一步创新,在近期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提交的材料除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综合报告外,增加了作为附件的法规实施情况五项清单。一是“2019年度详细报告法规实施情况效果清单”,全面展示法规实施效果;二是“2019年度详细报告法规实施情况问题清单”,切实找准存在问题和不足;三是“2019年度详细报告法规改进工作建议清单”,提出立改废释建议;四是“2019年度详细报告法规配套文件制定情况清单”,检查法规配套文件制定落实情况;五是“2019年度简易报告法规实施情况一览表”,对简易报告法规的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改进工作建议一表概括。对照各项清单,法规实施效果一目了然,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清二楚,上位法和国家政策变动即时掌握,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建议有法有据。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工作方式的创新,有效提升了审议效果,提高了审议质量,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法规实施的职责落到了实处,让地方性法规真正“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同时为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制定工作提供了参考。
 
(备案审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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