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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常委会审查纠正规范性文件事例选登(五)
[发布时间: 2022-02-08 15:36]    字号:

事例15: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纠正《北京市某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代表请假批准主体的规定2021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对某区人大常委会《北京市某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主动审查。经审查,发现《管理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及《某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相关规定不一致。《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全程不能出席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经代表所在单位出具请假证明,所在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同意,在规定时限内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批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向会议秘书处书面请假。《某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因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市和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向代表团团长书面请假并得到批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审查研究认为,《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关于代表请假审批主体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北京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规定不一致,混淆了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程序与常委会工作程序,存在表述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与该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沟通,指出《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存在表述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建议其自行修改。该区人大常委会同意适时进行修改。 

事例16: 黑龙江省某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纠正《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某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2021年,黑龙江省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某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了主动审查。经审查,发现《通知》与中央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不一致。《通知》第一部分第(三)项规定:“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等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有关文件要求,简化入学程序,妥善安排,落实教育优抚政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研究认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国家相关部门相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公安英模精神,切实传递好党和政府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关怀和温暖。《某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修订)》)第二十二条规定:“对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地要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通知》第一部分第三项规定,一是与当前国家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旋律不符,优抚对象中缺少了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二是与《实施细则(修订)》规定不符,《通知》中规定的“军人子女”定义不准确,扩大了《实施细则(修订)》规定的教育优抚对象范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及市教育局进行沟通,认定该规范性文件存在合法性问题,建议研究后予以修改。同年8月,市政府对《通知》进行修改,下发了解释说明,补充完善了文件相关规定。 

事例17: 海南省某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纠正《某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辅警试用期的有关规定2019年,海南省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市人民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某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主动审查。经审查,发现《办法》与上位法不一致。《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新招聘的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6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研究认为,《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在未明确警务辅助人员劳动期限的情况下,规定试用期一律为6个月,存在与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不一致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市司法局、市人社局沟通,认定该规定存在合法性问题,建议修改。2021年2月,该市人民政府对《办法》进行修改,将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新聘用的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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