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上午,建邺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33人,出席会议29人,因事请假4人。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爱国主持。
列席会议的有: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伍洋、区监委主任贾红、区法院院长盛皓、区检察院检察长蒋晓春;区人大机关有关负责同志。
本次会议议程为:
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伍洋作《关于贾晨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
经表决,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贾晨为建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接受姜宸辞去建邺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马友君辞去建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爱国作《关于提请决定贾晨同志代理建邺区人民政府区长的议案》。
经表决,会议通过:
决定贾晨同志代理建邺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10月17日上午,建邺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33人,出席会议29人,因事请假4人。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爱国主持。
列席会议的有: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伍洋、区监委主任贾红、区法院院长盛皓、区检察院检察长蒋晓春;区人大机关有关负责同志。
本次会议议程为:
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伍洋作《关于贾晨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
经表决,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贾晨为建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接受姜宸辞去建邺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马友君辞去建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爱国作《关于提请决定贾晨同志代理建邺区人民政府区长的议案》。
经表决,会议通过:
决定贾晨同志代理建邺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