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在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腊生的带领下,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姚正陆一行赴北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题汇报条例起草工作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国家法室副主任童卫东、办公室副主任喻世红参加座谈。
会上,姚正陆主任汇报了条例的起草方式、工作过程、重要制度和主要内容。童卫东副主任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的意见。郑淑娜副主任认为,南京市人大制定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立法选题准确,细化、落实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解决了现实问题,完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要求,特别是对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精日”行为划出了“法律红线”,填补了立法空白。条例定位准确,结构合理,内容丰富,不仅有利于保障国家公祭日当天活动,还拓展到国家公祭设施保护和利用等内容,有利于激发爱国热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人民铭记历史,珍爱和平。条例既是保障国家公祭活动的立法,又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座谈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条例文本提出了扩充立法目的、补充立法依据、优化定义条款、规范立法事项等具体意见建议,我们将据此作进一步的吸纳完善。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钟连勇参加座谈。
(法制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