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推动长江流域科学、有序、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3月23日上午,市人大法制(工)委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安排涉及长江流域保护地方性法规的专项清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一级巡视员夏德智主持会议。
会上,工作人员介绍了涉长江流域保护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的清理范围、清理标准以及时序进度等具体要求。夏德智主任强调长江保护法是一部分量很重的法律,适用范围广,保护力度大,不仅关系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还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长江保护法,对照法律条文,发现法规内容与长江保护法规定以及中央有关精神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法规之间存在“打架”现象的,法规存在与国家发展战略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不适应的,都要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意见和方案;对存在制度“空白”的领域、事项,要研究提出制定相关法规的计划。
参加会议的市政府部门及部分区政府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要求,精心组织法规清理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魏从农参加会议。
(市人大法制(工)委立法处、备案审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