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市委全会部署,聚焦“十五五”时期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绿色发展等工作法治需求,强化立法与全市重点工作衔接,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取得新的更大突破。
全年共安排立法项目21件(批),包括继续审议项目2件、正式项目7件(批)、预备项目4件、调研项目8件。具体安排如下:
一、继续审议项目(2件)
1.南京市家政服务条例(制定)
(2025年10月一审,2026年2月二审)
2.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改)
(2025年12月一审,2026年2月二审)
二、正式项目(7件)
1.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促进条例(制定)
(6月一审,10月二审)
2.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制定)
(12月一审,2027年4月二审)
3.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制定)
(8月一审,12月二审)
4.南京市河道管理条例(制定)
(8月一审,12月二审)
5.南京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与保障条例(制定)
(4月一审,8月二审)
6.集中清理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跨市域轨道交通运营和执法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修改)、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废止)、南京市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管理规定(废止)
(4月一审)
7.生态环境法典通过后,对生态环保领域相关法规进行全面清理,适时予以打包修改或者废止
三、预备项目(4件)
1.紫金山实验室发展促进条例(暂定名)(制定)
2.南京市停车设施管理条例(制定)
3.南京国际商事仲裁发展促进条例(暂定名)(制定)
4.南京市青年发展促进条例(制定)
四、调研项目(8件)
1.南京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制定)
2.南京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制定)
3.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修改)
4.南京市文物保护条例(制定)
5.南京市档案条例(修改)
6.南京市中山陵园风景区保护和管理条例(修改)
7.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制定)
8.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修改)
五、其他事项
配合省人大做好《南京江北新区条例》立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