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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德明在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强调 推动人工智能立法始终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
[发布时间: 2026-10-10 09:47]    字号: 大 中 小

10月9日,《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条例二审阶段工作和修改的重要内容汇报,为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做好准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领导小组组长吕德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徐锦辉主持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领导小组副组长林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许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方中友参加。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了人工智能立法二审阶段工作和修改的重要内容,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司法局、数据局等部门针对条例文本,结合部门职责作发言。

吕德明指出,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南京是全国首个“中国软件名城”,也是江苏省唯一的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法规制度供给必须要跟上产业发展的步伐。这次人工智能立法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贯穿始终,广开言路、深研细究,对人工智能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产业发展、融合应用、要素保障、安全治理等开展了全链条、全覆盖的调研,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场景应用和要素保障等方面都作出了创制性安排,总体来看,定位准确、特色鲜明,与全省人工智能产业促进立法衔接紧密。

就做好条例的修改完善、实现高质量立法,吕德明强调,要站稳政治立场,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决策部署作为根本遵循,把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条例在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上不出偏差。要坚持着眼发展全局、遵循法治规律、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条例制度经得起实践检验,发挥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枢纽作用,成为汇集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心的精品法规。条例通过后,要突出落地为要、以用促立,同步跟进宣传解读、同步跟上配套政策、同步压实部门职责、同步评估实施效果,推动立法始终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为南京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高地、产业集聚高地、融合应用高地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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