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0月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成立,至1953年1月恢复江苏省建制时,先后召集四次会议。南京市改为省直辖市后,于1953年2月25日至27日和1953年9月29日,又召开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五次、第六次会议。
从1950年10月23日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起,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听取与审查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决定全市的施政方针和政策;2、审查与通过市人民政府的预决算;3、建议与决议有关市政兴革事宜;4、向人民传达并解释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案,并协助市人民政府推行;5、选举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委员,组成市人民政府委员会。
从1950年10月举行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开始,按照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的《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规定,每次会议除设主席团和正、副秘书长外,又设提案审查委员会,负责提案的审查工作。至1953年1月,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召开四次会议。在南京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代表有发言权、表决权、提案权、建议权,在会议代行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后,有对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和委员的选举权。
(一)第一次会议于1950年10月23日至29日在南京举行。会议代表549名,列席代表100名。会议实到代表508名。这次会议,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代行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会议由副市长金善宝致开幕词,上届市协商委员会副主席邓昊明作协商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会议先后听取市长柯庆施关于市政工作的报告;市民政局局长冯伯华关于救济失业工人、失业知识分子,生产救灾,疏散难民的报告;市商业局局长陆慕云关于维持与改造工商业工作的报告;中共南京市委委员石西民关于文教工作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罗白桦关于财政税收工作的报告。
代表在讨论中,对政府进行的筑堤、防汛、救灾、防特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有些问题尚未解决。如有的代表提出税务局对于同样的私房,房捐负担有高低不一的现象,需由税务局复查处理。为了配合政府各机关正在展开大规模的整风运动,有些行业,如木器、沙发、五金等行业的代表,对税务局、公安局等政府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态度等,提出了批评和建议。
大会通过《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及《议事规则》、《南京市人民政府暂行组织条例》、《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织条例》;通过《对柯庆施市长的市政工作报告的决议》、《对提案审查结果报告的决议》,并分别向毛泽东主席、向金日成将军及朝鲜人民军发出致敬电,还发出拥护周恩来外长抗议美国飞机不断侵犯我国领空罪行的通电。
会议代行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选举柯庆施为市长,李乐平、金善宝为副市长,江渭清等23人为市人民委员会委员。市长柯庆施代表市政府全体委员,感谢代表们的信任和祈望之殷。他说:“我们只有一条心,这就是毛主席教导我们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只有一个愿望,这就是毛主席教导我们的: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繁荣、幸福、和平、民主、统一的国家。”“我们被选为政府委员,但我们仍是南京人民群众中的一个。我们将经常的、巩固的和全南京人民团结在一起,这样,我们就可以克服一切困难,击败一切敌人。”
会议选举成立市第二届各届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其成员共55人。会议还通过市人民监察委员会、市政府财经委员会、市政府文化教育委员会、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南京分会筹备委员会等4个委员会成员的名单。
在会议上,代表共提出提案347件。大会同意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及建议书的处理报告,决定交有关部门参照原案分别逐步执行。会议结束时,副市长李乐平致闭幕词。
(二)第二次会议于1951年4月8日至12日在南京举行。会议代表649名,列席代表100名。会议实到代表570名,列席代表97名。这次会议的代表较上一次会议增加100名。代表总数中,88.6%是由人民推选的,只有7.7%是经协商邀请的,还有3.7%是政府的代表。与以往相比,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组织基础更加广泛,更能密切地联系人民群众。
市长柯庆施在会上致开幕词。他说:“从上次会议到现在,为时已有5个月”,“南京市在财政经济、冬防、生产救灾等方面都获得显著的成绩。特别重要的成绩是:全市人民都广泛地受到爱国主义的教育和积极的协助政府进行对反动党、团、特务分子的登记工作。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南京人民在思想上和政治上最重大的收获。”他提出,过去几个月的工作还存在着重大的缺点:第一,对反革命分子宽大无边的错误虽有改进,但却没有做到应有的严厉镇压的地步,绝大部分危害人民、罪恶重大的反革命分子,如美蒋特务、恶霸、惯匪等等仍逍遥法外,还未及时予以应得的惩处。第二,工商业的改造工作,虽然在某些公营和私营企业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部分工商界人士,也有很大进步,但在某些行业的改进,还做得很不够。
会议听取市长柯庆施《关于过去五个月的工作及1951年六项任务的报告》,副市长李乐平《关于市二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后市政工作报告》,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南京分会副主席石西民《关于深入与扩大开展抗美援朝运动的报告》,市公安局局长陈养山《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报告》,市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黄远《关于改进生产、开展物资交流的报告》,土地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广《关于郊区土地改革工作的报告》。
大会通过《关于贯彻执行南京市今后工作的决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决议》、《关于深入与扩大抗美援朝运动,广泛签订爱国公约和开展爱国主义竞赛的决议》、《关于提案审查结果报告的决议》等4项决议。
大会向毛泽东主席,向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饶漱石,向中国人民志愿军,向南京市军事干部学校,向南京志愿援朝医疗团,发出5则致敬和慰问电。
在会议上,代表共提出提案291件,其中绝大部分是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抗美援朝运动、坚决镇压反革命活动、改进生产、畅通物资交流等内容。经过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将提案归并为11件,交市人民政府研究执行。会议结束时,市协商委员会副主席陈鹤琴致闭幕词。〖KH*2〗
(三)第三次会议于1951年8月30日至9月2日举行。会议代表650名,列席代表225名。会议实到代表534名,列席代表203名。为了开好这次会议,会议筹备委员会将提交会议的主要报告草案,在开会前12天送达代表手里。各界代表有组织、有计划的吸收非代表共同研究讨论报告和计划草案。据不完全统计,召开大小座谈会340余次,参加座谈讨论的代表及群众共15074人,送到会议筹备处的书面意见5万余字。各界代表及群众对于政府这次提早发送报告和计划草案,事先广泛征求代表及群众意见的做法,都表示非常满意,认为这是高度的民主作风。
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在继续巩固与发展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搞好生产,并进一步开展民主建政、市政建设及文化教育工作。
会议由市长柯庆施致开幕词。会议听取副市长李乐平作的《关于市上次会议闭幕后政府执行大会决议情况》的报告,市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江渭清作的《关于继续改进生产事业,为做好发展生产的准备工作而努力》的报告,市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冯伯华作的《关于今后加强民主建政工作计划》的报告,市市政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李广作的《1951年下半年市政建设计划》的报告,市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石西民作的《广泛开展群众的文化、政治、技术学习计划》的报告。
大会通过《关于贯彻执行南京市今后工作任务的决议》、《关于市人民政府执行二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报告的决议》、《对于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报告的决议》等3项决议,并发出《向毛泽东主席致敬电》、《致华东军政委员会饶漱石主席电》、《向中国人民志愿军、朝鲜人民军致敬电》、《关于反对美国单独对日媾和的通电》等4则电文。
在会议上,代表共提出提案105件,其中40%的提案属于改进生产方面的内容。大会通过提案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提案审查报告。
会议结束时,副市长金善宝致闭幕词。他要求代表在闭会后,向各阶层人民详细传达大会精神,务使南京百万人民深切明了,一致拥护,使每一项工作计划,都成为大家共同奋斗的目标。
(四)第四次会议于1951年12月29日至31日在南京举行。会议代表650名,列席代表207名。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委员会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华东军政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决议和精神,确定全市1952年的基本任务,即继续贯彻和加强抗美援朝工作,展开爱国增产节约运动,广泛开展思想改造运动。会议决定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进一步扩大和深入到全市社会各阶层中去。
市协商委员会主席柯庆施在会上致《开会词》。市节约检查委员会主任江渭清向大会作《关于贯彻增产节约,开展反对贪污、浪费、官僚主义运动的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冯伯华《关于提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大会通过《关于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决议》。决议指出:“贪污、浪费是国家经济建设的凶恶敌人,而官僚主义则是贪污、浪费的温床。全体代表一致拥护政府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正确措施。”决议认为:“人民政府是最廉洁最英明最正确的人民自己的政府,人民政府及人民企业中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是廉洁朴素,奉公守法,艰苦奋斗,忠诚为人民服务的。但是,少数工作人员受了剥削阶级各种坏思想、坏作风的腐蚀,发生了可耻的贪污、浪费现象,确会使人民的财产和生产建设遭到严重的损害。本市全体人民为了坚决贯彻毛主席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决不容许任何不法分子盗窃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决不容许不法奸商投机行贿;亦不容许铺张浪费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严重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分子应受到应得的和必要的惩戒。为了争取反贪污、反浪费和反官僚主义斗争的彻底胜利,就必须把这一运动推广到社会各阶层中去,以形成一种仇视贪污、鄙视浪费的高尚道德观念,树立廉洁朴素、刻苦奋发的社会风气。”决议指出:“由于南京过去是国民党反动派的首都,剥削阶级的各种坏思想、坏习惯、坏作风以及贪污、浪费的残余影响是严重地存在的。因此,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在本市是有特别重要的政治意义的。会议号召全市人民:立即积极行动起来,参加这一运动,提出各种有效办法,告发与检举贪污分子,揭发与反对铺张浪费及官僚主义的现象,争取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胜利!”
大会还通过《南京市第二届第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大会对陈邃衡等48名工商界代表提出的在本市工商界开展反行贿、反欺骗、反暴利、反偷漏运动的提案,给予热烈支持。并通过市增产节约委员会名单,通过补充及更动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委员及市监察委员会委员的名单。
在会议上,代表共提出提案85件。大会通过提案审查委员会的提案审查报告。会议结束时,市协商委员会副主席何基沣致闭幕词。
(二)南京市第二届协商委员会会议
南京市第二届协商委员会于1950年11月成立,至1953年1月恢复江苏省建制时,先后召开9次会议,举行协商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与市人民政府委员会联席会议16次,协商委员会常委会议和扩大会议各1次。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