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大

当前位置: 首页 > 代表履职 > 代表建言

吕璟: 关于社会资本投资“三农”风险补偿机制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0-07-09 16:31]    字号:


 2018年以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相继出台《关于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更快更好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为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开辟了广阔空间,社会资本已逐步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如何更好地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三农,通过政策的完善和创新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小康收官战的重要一环。虽然省、市都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影响社会资本积极性的因素仍然存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农业投资效益低。农业生产具有成本高、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成本高等特点,造成投资效果差、投资回报率低。同时,政府作为公共投资的主体,注重民生优先和公共效益,这与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构成矛盾。

  二是自然风险不可控。自然风险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以及自然灾害等两个方面。水体、土壤以及周边环境易受污染,导致经济作物减产,对旱涝、霜冻等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不足,加剧农作物经济收益的不确定性。

  三是存在市场风险。市场价格的波动、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导致亏损,市场调节的滞后性使农产品价格产生震荡,如近年来大蒜、黄豆、猪肉等农产品价格时常大幅波动。同时,我国农产品本身市场定价能力不强,导致投入回报比难以预期。

  四是政策环境有待完善。在农村领域投资面广量大,相应的政策环境和村民意识有待完善。特别是农民对土地流转问题的认识薄弱、意愿不强,土地流转服务管理也不能及时跟上,流转程序不够规范,社会资本想投又不敢投的心态还比较普遍。

  五是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农业风险较高,长期以来财政持续投入和补助,保险公司缺乏开发保险产品、开展保险业务的动力。目前农业保险品种少、保额低,不能很好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速度,相较于我市科技保险、健康保险市场发展滞后。

  六是金融服务体系薄弱。由于地宽面广、人均贷款低,金融机构开展贷款担保服务成本较高,多数金融机构不愿向农业提供信贷支持。农村土地、房屋、林地等作为有效抵押物,直接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渠道不畅,增加农业投融资风险。

  综合来看,三农工作需要长期不断投入,资金需求量大,回报周期长、回报率低。要提升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就必须解除他们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顾虑,增加对政策环境、金融环境的信心,建议形成一套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风险补偿机制,以减轻风险顾虑、提振投资信心。

  一是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目前南京对于社会资本的激励引导政策和农民权益保障政策较为完善,对于后期投资运营主体的亏损风险补偿政策还没有明确、集中的体现,建议将社会资本投资三农的风险补偿纳入政策体系。可以参考我市推进科创企业培育的相关政策,引导社会资本聚焦于农业新兴产业,在投资损失确认后可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进行风险补偿。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农业科技企业的,可按实际情况每年动态给予投资奖励和风险补偿。可以考虑将建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金纳入目标考核,明确风险补偿金的品类和范围。

  二是建立风险准备金池。资本基于风险和收益的考虑,倾向于为有显著收益预期或能提供有形抵押物的领域提供融资。由于农业周期长、高投入的特点,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差,财务信用度较低,较难获得社会资本青睐。建议由政府牵头,吸收公信力较强的社会资本,建立风险准备金池和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募集社会资金用于农业创新产业,发挥杠杆撬动作用,提振市场投融资信心,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农业农村资金投放力度。

  三是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建立专门面向三农的专业性农业担保机构,试点开展信用违约保险、企业信用保险、责任保险等,积极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增信。引导保险公司扩大农业保险品种,对于我市以国家级白马农业科技园区为代表的41个现代农业园区,进一步拓宽试点覆盖面,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不断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提高风险保障水平。

  四是完善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推动,建立信贷财政奖补机制,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简化审批程序,合理确定利率水平,构建高效、低成本的担保贷款通道。建立涉农贷款担保基金,鼓励各类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加大涉农担保力度,完善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提高涉农担保比重和服务质量。可以参考我市《关于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给予风险补助的实施细则》,对于以特定生产要素质押融资的贷款,按照额度和期限给予风险补助。

南京市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