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2月)
审议《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草案)》。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月)
1.审议《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
2.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3.审议市政府关于打造“科创企业森林”,推进创新名城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4.审议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5.审议市法院关于全市法院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6.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4月)
1.审议《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2.审议《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3.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4.审议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5.审议市政府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6.审议2019年度南京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综合报告;
7.审议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6月)
1.审议《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
2.审议《南京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3.审议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4.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5.审议《关于支持和保障南京都市圈共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示范区的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
6.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7.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8.审议市政府关于公共文化设施规划与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9.审议市政府关于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
10.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的报告;
11.审查和批准南京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月)
1.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2.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
3.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投资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
4.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
5.审议《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条例(修订草案)》;
6.审议《南京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7.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8.审议市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9.审议市政府关于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
10.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11.审查和批准南京市2019年市级决算(草案)。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0月)
1.审议《南京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草案)》;
2.审议《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条例(草案修改稿)》;
3.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4.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5.审议市政府关于打造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深化创新名城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6.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7.审议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8.审议市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9.审查和批准南京市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0.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11.审议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12月)
1.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及2021年目标编制情况、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2.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和2021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报告,并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3.听取市政府关于2021年南京市城乡建设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4.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
5.审议《南京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
6.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7.审议市政府关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情况的报告;
8.审议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9.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10.听取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11.讨论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